驻店经营 · 合伙人版 —— 乙方以经营者身份驻店经营门店单元,与平台共担经营成本、共享经营成果;平台提供系统、品牌、签约与赋能。适用于"真经营"型门店合伙人。
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1. 甲方系依法设立并具备房地产经纪/信息中介服务资质的平台方,拥有"小虎租房"品牌、房源系统、签约与法务流程及运营赋能体系;
2. 乙方具备门店经营管理能力与市场资源,愿意以驻店经营合伙人身份,以自担经营费用、共担经营盈亏、共享经营成果的方式,与甲方合作经营约定门店;
3. 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1.2 乙方对授权门店(经营单元)的经营结果负责并承担经营风险:无固定底薪,收入来自门店经营成果分成(详见第五条),门店亏损或未达成经营目标时乙方按约定分担相应成本与损失。
1.3 乙方自主决定门店内的经营方式、营业排班与人员组织;乙方遵守甲方统一的品牌形象与服务标准,属双方约定的经营合作义务(品牌一致性),不构成甲方对乙方的人身管理。
1.4 甲方不要求乙方个人完成指定业绩定额、不对乙方考勤考核、不向乙方下达服从性指令。甲方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与公积金,由乙方以经营者/灵活就业身份自行依法办理。
2.1 授权门店:________门店(门店编号:____),地址:____________。
2.2 合作业务:门店内房产买卖、租赁居间业务的获客、带看、撮合、协助签约及门店日常经营管理。对外居间(撮合签约)合同统一以甲方名义签署,佣金由甲方统一收取。
2.3 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该门店经营权全部或部分转让、转包、出借给任何第三方。
3.1 门店场租、物业、水电、网络等基础经营成本,由【□乙方承担全部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__%】承担;门店获客物料、宣传推广等经营费用由乙方承担【__%】。
3.2 乙方为经营门店而自行聘用、组织的人员(含帮工、店员),其薪酬、社保、工伤等法律责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以自己名义与该等人员建立合法用工或合作关系。
3.3 甲方承担:品牌授权、房源信息系统、总部房源与线索、签约与法务流程、财务结算、培训赋能等平台资源的投入。
4.1 乙方自主安排店内经营时间与排班,自行管理店内日常事务,自行决定投入的经营精力与获客渠道;甲方提供的总部线索资源,乙方可选择性使用,甲方不派单强制乙方个人完成。
4.2 为保障客户体验与品牌口碑,双方可约定门店对外营业时段与服务响应标准,该约定属经营合作的服务要求,不构成考勤管理。
4.3 乙方可以自己的名义承接甲方门店业务以外的其他经营(不得与甲方竞业冲突、不得损害甲方商业秘密)。
5.1 乙方收益为经营成果分成(非劳动报酬),无固定工资、无保底。具体模式(任选其一并在附件一勾定):
5.2 结算前提:以客户签署合同、佣金款项实际到账且无退佣、纠纷为前提;甲方每月向乙方提供透明的门店经营报表,双方对账无误后于次月__日前结算。
5.3 税费:乙方分成收入属经营所得性质,由乙方依法申报缴纳并开具发票;甲方依法代扣代缴的从其规定。双方非劳动关系,甲方不代缴社会保险与公积金。
5.4 乙方自聘人员的报酬、社保等支出,一律从乙方分成/其应担费用中列支,不进入甲方成本。
6.1 乙方在经营中应维护"小虎租房"品牌形象,遵守附件二《门店品牌与服务规范》(含统一门头视觉、基础服务标准与话术),该规范属品牌经营合作义务,不是劳动规章制度。
6.2 乙方违反规范的,甲方采取的措施限于经营风控:整改、暂停部分授权、终止合作授权等,不包含任何"纪律处分、罚款、辞退"式的劳动管理措施。
6.3 乙方及乙方人员不得发布虚假房源、吃差价、私自向客户收费、冒用甲方名义签约或收款。
7.1 甲方义务:按约定提供品牌、系统、房源、签约法务与结算支持;及时、透明出具经营报表并结算分成;不干预乙方依本协议的自主经营。
7.2 乙方义务:诚实经营、如实录入房源与客户信息、遵守品牌与服务规范、维护门店资产与甲方商誉、按约定分担成本费用并承担经营亏损。
8.1 客户信息、房源底价、经营数据、结算口径等甲方商业秘密,乙方应严格保密,协议终止后保密义务持续两年。
8.2 经营期间录入平台的房源、客户数据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导出或用于非授权业务。
8.3 乙方在甲方品牌体系内使用商标、字号、物料须符合品牌使用规范,不得抢注、仿冒或授权第三方使用。
9.1 合作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期满双方无异议自动续展一年,或另行续签。
9.2 任一方提前【__】日书面通知可解除本协议,无需说明理由;解除时双方完成对账,结清已成就的分成款及应分担的成本费用。
9.3 门店场地押金、装修投入等一次性投入的分摊/返还,按双方书面约定(附件四《投入分摊清单》)处理。
9.4 因双方为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关系,协议解除或终止不产生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劳动法义务;乙方自聘人员相关事宜由乙方自行处理。
11.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11.2 本协议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按民事争议处理,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11.3 若仲裁机构或司法机关依据客观事实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从其认定,本协议其他条款不受影响。
12.1 附件为协议组成部分:附件一《收益分成模式与比例确认》/附件二《门店品牌与服务规范》/附件三《门店经营报表模板》/附件四《投入分摊清单》。
12.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
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才能签本协议;有一项不满足,请按劳动关系处理(签《劳动合同》+依法缴社保):
反面结论必须说透:如果乙方本质是"门店里受公司统一指挥的全职店员/顾问"——打卡上下班、公司排班调岗、强制参加早晚会、客源由公司统一派发、收入虽叫"分成"但实际旱涝保收——那么签本协议不会改变劳动关系认定,反而因"以合作之名行用工之实"加大公司违法风险(补缴社保、经济补偿、双倍工资、行政处罚)。这类人员没有变通空间,只有依法用工一条路。
| # | 红线动作 | 为什么危险 |
|---|---|---|
| 1 | 门店人员统一打卡考勤、迟到扣款 | 坐实受考勤管理,劳动关系第一标志 |
| 2 | 公司有权随时调店、调岗,乙方须服从 | 岗位由公司支配 = 组织从属 |
| 3 | 强制参加总部早会/晚会并纳入考核 | 指挥管理常态化 |
| 4 | 客源统一派发、强制消化,不许自主拓展 | 业务分配权在公司,自主经营性丧失 |
| 5 | 请假需审批并扣款,规定最低出勤天数 | 考勤+惩罚 = 劳动管理 |
| 6 | 公司包揽全部成本,乙方旱涝保收"假共担" | 无盈亏风险 = 无合伙人实质,只余劳动雇佣之实 |
| 7 | 按月固定额发放(哪怕叫"保底分成") | 固定报酬=工资,直接经济从属 |
| 8 | 对乙方进行"警告/记过/开除"式处分并存档 | 处分权是劳动关系专属特征 |
| 9 | 材料用"员工手册/考勤制度/工资条/工号" | 书面自认,庭审最难翻盘 |
| 10 | 公司统一配发工装胸牌且强制穿戴、按公司名义招聘乙方为"店员"对外介绍 | 对外表象=员工,第三人证词形成管理外观 |
| 11 | 由乙方人员"名义合伙"但实际天天被指挥做公司派单业务 | 实质重于形式,抽丝剥茧后仍认定用工 |
| 12 | 把本协议用于"门店营业员/顾问"岗位 | 该岗位无经营属性,套用合伙文本即无效 |
自查口径:一个门店人员,如果他的收入里没有"真亏钱"的可能、时间上没有"自己说了算"的部分、人员上没有"自己雇人"的空间——他就不是合伙人,请走劳动合同。
那就不要用合伙文本包装。合法路径二选一,别自欺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