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保租房申请、续租及公保简并答疑
宝山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限本市户籍,面向在本市合法就业且住房困难的在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全市符合条件者均可申请。公保简并后原轮候资格仍有效,合同期限原则上1至3年,期满可续租,可通过随申办办理。
关于宝山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租客有疑问:哪些人可以申请?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租到期后还能继续住吗?公保简并后原有资格怎么处理?现将高频问题结合本市保租房相关政策统一解答。
一、申请准入条件
申请宝山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不限制本市户籍。按照政策,保租房供应对象为在本市合法就业且住房困难的在职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住房困难标准原则上为家庭在本市相应区域范围内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工作单位不在宝山区也可以申请。宝山区保租房面向全市符合准入条件的对象开放,不强制要求工作地、户籍地在宝山,只要满足全市统一准入标准,即可申请本区房源。
申请需提交材料:1.《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入住申请表》;2.本人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聘用协议、录用通知、自主创业的工商登记)等证明合法就业的资料;3.全体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4.申请人结婚证复印件(已婚需提供);5.在本市拥有产权住房的,提交全体申请人最近10个工作日内的《本市房屋查询结果证明》;在本市承租公有住房的,提交《租用居住公房凭证》;6.根据其他准入条件要求提交的其他补充材料。
二、公保简并、续租与资格管理
宝山区公租房转保租房(公保简并)后,原轮候资格仍然有效:已参与原区筹公租房轮候的申请人,轮候名次予以保留,可继续轮候原项目、原房型;在有效期内的原公租房准入资格确认书,可直接作为保租房准入依据,无需重复审核;申请人也可以选择放弃原有轮候资格,申请其他保租房项目。
保租房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少于1年,最长不超过3年(承租人有特殊需求除外)。租期届满后,经重新审核仍符合保租房准入条件的,可以办理续租;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退出房源。
租住期间,家庭住房、就业等情况发生重大变化,不再符合准入条件的,应当按规定及时退出。
三、办理渠道与温馨提示
申请本市保租房可登录随申办APP/小程序,进入“我要租房”专题,查询房源、提交申请,办理相关业务。
宝山区所有保租房政策、房源公示、社区活动,以官方发布为准,请勿轻信中介的虚假宣传,避免上当受骗。
如有保租房相关疑问,可在“宝山安居”公众号后台留言,工作人员将定期汇总整理,推送答疑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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